含义:
1、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门诊费用。
2、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本人门诊统筹所辖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3、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费用实行累计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50元。未使用的本年度支付限额度不结转至下年度。
门诊统筹的报销项目有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物两大类。
诊疗项目: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心电图、黑白B超、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试、洗胃、清创缝合、导尿,共计15项。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类别的药品均可纳入门诊统筹的支付范围。
门诊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在目录范围符合报销的均可报销。
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一站式”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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