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
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单位或机构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
规定:
1、电动车没有经过3C的认证,是属于超标电动车。
2、电动车的两轮间的轴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必须要有骑行脚踏功能。
3、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必须要满足防火阻燃和防止改造的要求。
4、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车,以及不在电动车产品的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车,需要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之后发放临时信息牌。
5、对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进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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